人大法工委:反电诈法将重点保护公民物流、贷款、交易信、婚介等信息
浏览量:1070时间:2022-09-07
个人资料的外泄已成为不法行为的“帮凶”。九月五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了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专题讨论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张义健表示,《反电诈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要求个人信息处理机构应建立防范措施,尤其是涉及到电信诈骗的物流、贷款、交易、婚介等信息。今年八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我国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我国的立法机构非常重视对其进行保护。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个人信息的外泄日益成为“帮凶”。张义健表示,个人资料的泄漏,为电信诈骗“牵线搭桥”,尤其是针对“投资理财杀猪盘”、冒充领导、快递物流等诈骗案件,快速锁定诈骗对象。张义健指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律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是双管齐下的,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切断电诈的来源,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的二次个人信息泄漏。
具体来说:
一是与《个人资料法》相衔接,要求个人资料处理机构应建立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的个人资料。尤其是物流、贷款、交易、婚介等与电信网络诈骗有着紧密联系的信息。
二是要明确公安机关在处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使用的个人资料的源头,并对其进行追究。
三是对于销售、提供个人信息、协助实施电信网络欺诈的黑灰色企业,明令禁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在反诈工作中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反欺诈法》明确了信息实名制、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涉及到了如何对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根据《反电信诈骗条例》,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所获得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并对为执行反电信诈骗任务而获得的相关资料,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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